发布者:太仓律师 | 领域:刑事辩护 | 时间:2024-05-16 13:53:58 | 170人看过
学校在对防治女学生遭受性侵害、性骚扰方面应承担哪些责任?
答: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学校应当根据女学生的年龄阶段,进行生理卫生、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在教育、管理、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,提高其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保障女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。学校应当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、性骚扰的工作制度。对性侵害、性骚扰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,应当及时通知受害未成年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,向公安机关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,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对遭受性侵害、性骚扰的女学生,学校、公安机关、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,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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