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太仓律师 | 领域:经济仲裁 | 时间:2025-04-09 09:30:05 | 45人看过
根据中国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协议离婚时债务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1:
共同债务平等分割: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(如家庭购房、医疗、教育等)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分担比例,通常按平等原则划分。
个人债务自负:一方婚前或婚后因个人原因所负债务(如赌博、非共同生活用途借款),由负债方自行承担。
书面协议优先: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2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,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:
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;
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;
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(如房贷、子女抚养费)。
以下债务通常由举债方单独承担4:
婚前已形成的个人债务;
未经对方同意,用于个人挥霍或违法活动的债务;
明确约定为个人责任的债务(如婚前协议约定)。
协议约定与债权人追偿的冲突
即使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,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(共同债务情形)5。
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后,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。
举证困难
若一方主张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,需提供证据(如借款用途证明、非共同生活相关凭证)。
恶意转移债务风险
需警惕一方虚构债务或夸大债务金额的行为,可通过银行流水、借款合同等核查真实性。
完善离婚协议条款
明确列出所有债务明细、性质及分担方式,避免笼统表述。
保留证据
收集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、用途证明等,以备争议时举证。
债权人沟通
涉及大额共同债务时,建议与债权人协商变更还款主体,减少后续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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