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太仓律师 | 领域:民事诉讼 | 时间:2024-05-15 10:22:33 | 214人看过
妇女是否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?太仓律师李玉龙
答: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:“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。”
男女平等包括男女在政治地位和权利方面的平等,是我国长期奉行的基本国策,也是宪法明确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内容。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方面:
(1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这项政治权利是政治参与的主要表现形式。
(2)享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。这些自由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。
(3)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。这是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,参与经济、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,实现其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。
(4)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,包括对其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罢免权,以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。
(5)对国家政治活动的知情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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